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加大对相关学科建设的支持,决定设立并实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公派留学项目。现将本年度在校学生申报该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且有出国研修意向者
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30周岁,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较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符合出国学习的外语条件及学习国家、学习单位的语言要求。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学校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正在享受国家/学校公派出国留学资助;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三)留学国别有一定限制,具体信息请电话咨询029-81891028
四、资助标准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生出国研修,资助额度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研修期间生活费,超出规定部分由个人自理,不资助学费。
录取人员派出时拨付其奖学金总额的70%,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回国并通过考核后,发放剩下的30%奖学金,据实报销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费。
五、报名材料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pdf)
请校内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校内导师以学籍系统为准,硕博研究生的外方导师须为国外高校全职导师)。
2. 主要学术成果汇总表(excel)及相应证明材料(pdf)
请严格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并附带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承诺书》(pdf)
4. 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录取通知书(pdf)
正式邀请函/录取通知书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应明确如下内容:
(1) 基本信息:姓名、国内院校等;
(2) 留学身份: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可提供);
(5)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6)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如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录取通知书,可先完成报名,最晚于5月30日前提交。
5. 外方导师简介(pdf)
如有指导教师可提供。格式无严格要求,包含外方导师主要学术成果,需要外方导师签字确认。
6. 外语水平证明(pdf)
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雅思、托福、达到国外拟研修单位语言要求(可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国合部将用于校内评审。
六、时间安排
1. 4月30日前 在学生国际交流管理系统报名https://xdws.xidian.edu.cn/index
2. 国合部检查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并确定入选名单
3. 9月底前 入选人员办理出访手续,派出
七、报名方式
请各位同学将第五条中涉及的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校公派留学申请材料”,并在学生国际交流管理系统中提交材料,纸质版报名材料学生自行留存。
校内咨询:(029)81891028 李老师;长安校区行政楼306办公室
附件: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主要学术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承诺书.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6年3月4日